被告人祝延濱在法庭上聲淚俱下,後悔萬分 N14
  本報延吉訊(記者 楊威)4月17日,敦化市教育局副局長祝延濱受賄案在和龍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。
   檢察機關指控其受賄17萬元,祝延濱對此全部承認。在最後陳述時,51歲的祝延濱痛哭流涕直呼後悔,“我以為我收這點錢頂多就把我免個職,我就退休回家了,沒想到要被判10年以上,我後悔死了!”
  4次受賄17萬元現金
  記者瞭解到,祝延濱曾當過老師、教育局科員、科長,在被捕半年前剛被提拔為敦化市教育局副局長。也就是說,他剛剛掌權,就開始受賄。
  2013年9月18日,他因涉嫌受賄被和龍市公安局刑拘,因涉嫌犯受賄罪,經延邊州人民檢察院決定,於2013年9月30日被和龍市公安局執行逮捕。
  17日9時,該案在和龍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,和龍市部分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和教育系統幹部旁聽了庭審。
  檢察機關指控,祝延濱於2013年5月至8月期間,利用任敦化市教育局副局長的職務便利,在教育系統採購高考身份證系統和作弊防控系統、教學儀器設備、廚房設備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,先後4次非法收受王某現金共計17萬元。案發後,偵查機關扣押了全部贓款。
  對指控的事實 全部承認
  對檢察機關指控的事實,被告人祝延濱全部承認,沒有任何異議,整個庭審過程中,他非常配合庭審工作,對檢察機關和法官的提問、質證全部認可。
  在法庭最後的陳述階段,51歲的他剛說第一句就開始淚流滿面,痛哭流涕。
  他說,沒有想到,自己會是這個下場,在聽說給他送錢的人被抓時,他覺得自己收的這點錢,要是查出來,頂多就是免職,也就退休回家算了。直到自己被抓進來,聽檢察官和律師說,受賄10萬以上,起刑就是10年,自己真的傻了。
  祝延濱說,他妻子是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特級教師,出一本書的收入就不少,自己的孩子讀研究生,自己家庭條件很好,根本不缺這點錢。
  “要是早知道,我早就去投案自首了,我真的沒想到為這些錢要坐10年大牢……請法官看在我年紀大,認罪態度好,從輕判決……”祝延濱的這段陳述不是事先寫好的,而是現場發揮,聽起來完全發自肺腑,悔罪的態度深刻,令旁聽者不勝感慨。
  ■檢察官說法

  受賄10萬元以上起刑10年
  針對此案,延邊州檢察院公訴處負責人介紹,我國刑法明確規定,受賄10萬元以上,要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,或者死刑。判決輕重要根據具體案情。法律規定,投案自首是法定從輕或減輕情節,只有投案自首,才能讓判決結果減輕到10年以下。
  本案中,如果被告人祝延濱投案自首,那麼根據他良好的認罪態度和主動退贓的情節,他可能會被從輕判處在10年以下有期徒刑。而其他情節,比如本案中祝延濱所具備的主動退贓、坦白認罪態度好的情節,只是法定從輕情節,判決時只能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幅度內減輕,最低起刑也是10年。
  ■延伸閱讀

  教育系統腐敗案陸續開審
  據延邊州人民檢察院介紹,祝延濱受賄案是延邊教育系統腐敗案中的一個。延邊教育系統腐敗案由安圖縣教育局局長矯青巍巨額受賄案引發,包括安圖縣教育局兩名副局長、計財科科長,敦化市教育局局長、副局長在內的教育系統幹部紛紛落馬。
  目前,安圖縣教育局副局長呂毅志、安圖縣教育局副局長田長順、安圖縣教育局計財科科長朱延斌受賄案已經開庭審理完畢,等待判決。其他教育系統腐敗案將陸續在延邊各地開庭審理。
 
(編輯:SN09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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